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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1日开始执行,电动车新规定,公安部:最高处1000罚款
    责任编辑:长沙春辉家具回收商行,办公家具,空调电器回收公司 已被浏览:812 次 2018-9-25

    现在我国的交通的问题可以说非常严重,以前都是骑自行车,后来是小汽车,到现在就是电动车。现在家用小汽车的话不仅费用高,停车难也是个问题,碰见堵车还很不方便,于是有些人车放在车库里面,不怎么开,平时都是骑电瓶车的,但是路上电瓶车的增多对交通造成了很大的阻碍,有了电动车以后,闯红灯等等,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增高了很多。那现在呢国家也在大力的治理,出台了新的电动车政策,我们一起来看下。

    电动车的治理,一直都很受重视,尤其在一些一二线城市,比如深圳吧,有一些地方是不允许骑电动车的,其它不限制的地区呢也必须要戴安全帽才可以,在北京的话也有相应的政策,很多资质不全的电动车企业被查处,从生产线抓起,很多不合格的电动车被扣留,而现在最新的电动车政策在11月1日也就是下个月1号开始施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表决通过,明确规定了在以前购买的电动车没有登记的要尽快到公安机关登记,符合规定的会发放行驶证,号码,如果不符合规定只会发放一个临时标识。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那么有些电动车友可能会问了,如果自己的车辆不符合现在国家的标准,会如何处理呢?首先第一点我们可以放心的就是依然可以上路行驶,虽然没有号码和行驶证,但是针对这种情况会有一个临时的标识,这个临时标识可以让电动车有3年的过渡期,也是就从11月1日到2021年的11月1日,在之后则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一定要注意的,不管什么证件,都要有一个证件,如果在11月1日开始后还没有登记的,上路后抓住会被查处。

    这样两种情况我们要注意的就是:一,上路行驶没有登记上牌。二,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电动车领取了临时标识后,2021年11月1后还继续上路行驶的。这两种情况一旦被抓住,不仅仅会扣留车辆,还会处以1000元的罚款。第一次抓到没登记的罚款20元,等级没在车上悬挂的,罚款20,造假的话罚款1000元。可以看出国家现在的政策还是很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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