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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厂突发大火,老板为救火生死未卜!
责任编辑:长沙春辉家具回收商行,办公家具,空调电器回收公司 已被浏览:1624 次 2018-10-14
10月7日中午,重庆市巴南区板凳桥红旗村一沙发厂突发大火,现场火势凶猛,一人被困。在离事发地大约还有一公里的地方,记者就看见滚滚浓烟。
据现场的群众说,大火是中午11点50左右燃起来的。
据了解,起火的地方是一家沙发加工厂,里面有大量的泡沫、板材以及胶水等易燃材料。记者赶到现场时,整个沙发厂被浓浓的黑烟包围,里面还有烧得很大的明火。
一位在沙发厂上班的大姐,亲眼目睹了火灾发生时的情况。
大姐告诉记者,当时她正在做饭,压垫子的工人告诉她,泡沫燃起来了。由于火势过大,他们没能扑灭大火,只能赶紧跑了出来。
据大姐介绍,当天上班的共有5人,除了老板为了灭火没能跑出来之外,三名工人和老板娘都成功逃离火场。在现场,记者正好碰到了闻讯赶来的老板的女儿。据了解,老板娘的脸和手都被烧伤,目前已经进入医院接受治疗。
火灾发生后,巴南区政府、南泉街道,公安等部门也来到现场,一边组织救援,一边维持周边秩序。
大约在下午两点四十分左右,厂房内明火被扑灭,消防队员进入现场救援。目前事故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延伸阅读:家具厂车间防火和防爆
(1) 车间设施、材料堆放、加工过程的设计、加工和维护上应能防止火灾或爆燃蔓延到临近区域,并能防止人员受伤。
(2) 对于易燃木屑(木粉尘)的系统,其设计和安装应在具备该系统及相关危险性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3) 车间内应在明显并便于去用处放置消火栓、沙箱及相应灭火器。
(4) 车间的安全出口的门须往外开,不得设门槛和台阶。
(5) 车间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单位为米)
(6) 车间应在进口处的明显位置设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车间内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7) 车间内必须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8) 木料在进行切削、成型、刨削、磨削等加工时,应对加工木料的进给速度和加工机床进行调节控制,以防起火。
(9) 所有设备,应最大程度的降低粉尘从设备中散发出来。
(10) 切削、成型及刨削机床(设备),其刀具的锋利程度应保持在使木加工产生最小热量的水平上。
(11) 对于生产设备中包含木材烘干设备和木材定性设备等高温设备应防止热危险,并设有高温危险警告标志。
(12) 机床(设备)的电气系统金属外壳应接地,电源要有漏电保护,木工(材)车间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包括动力配电箱、柜,电气开关盒等),其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的要求。
(13) 木工车间内应设有贯穿车间的纵横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应根据运行车辆的种类而定,最窄处不得小于2米。
(14) 单独用作安全疏散的通道,其最小宽度不得小于⒈4米。